护理临床见习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临床护理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践行理论和训练操作技能的教学环境。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临床见习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见习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遵循教学规律并有科学性,并明确见习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方法。
第二条 见习教学安排应在见习前一个月做出详细安排,必须提前 1-2 周向实训中心提交《临床见习申请表(》附件 1) ,经实训中心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见习教学安排确定后,每个见习科室确定一名见习带教教师,并按照要求完成见习带教任务。
1. 见习带教教师应为在教学基地工作的具有临床经验、丰富教学经验、教学质量意识强的,并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护士。
2. 见习带教教师应按照见习教学大纲,掌握每一次见习教学的目的、要求、内容、重点,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并撰写见习指导;见习时应设置提问、测验及总结环节,并认真记录学生见习情况,作为见习考核的依据。
3. 见习带教教师要预先准备和熟悉病例,并准备好病历、护理记录等辅助材料。
4. 见习带教教师要严谨规范、以身作则,注重培养学生严肃的态度、严密的方法;注重学生科学精神和评判性思维的培养和训练;注重学生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养; 注重学生沟通能力的培养。
5. 见习带教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条 任课教师和临床带教教师应预先将见习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学生。
第五条 临床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为主,因材施教。为保证质量,确定好见习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并设定小组负责人。学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见习。
1. 遵守教学纪律。遵守见习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中途不离开、不提前结束见习。见习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见习课考核应为不合格。
2. 注重仪表仪容。应穿白大褂,着软底白鞋,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胡须,女生头发不过肩。
3. 做好课前预习,认真见习(包括看、听、记、做、问),勤于思考。
4. 尊重教师,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六条 见习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填写《康养护理学院任课教师见习记录表》(附件 2),学生填写《康养护理学院学生见习日志》(附件 3),并对本次见习的基本情况进行小结。
第七条 班长、学习委员或见习小组组长应协助任课教师和见习带教教师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见习课程结束后,应将见习日志、见习记录表等材料一并交给任课老师,并报实训中心。
第八条 学院和教学基地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沟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确保见习教学质量。
第九条 各教学基地要加强对见习教学的督导检查,实训中心要经常深入见习科室并定期组织单位领导对见习教学的情况进行检查,学院将以不同的方式组织专家、同行对教学基地的见习教学工作的组织运行管理、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评价,保证不断提高见习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