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关于教学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中心常规教学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实现教风与学风的良性循环,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巡教的组织
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学院教学运行和专业建设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接学校教务处,并开展中心内部的教务管理各项事宜。为有序开展日常巡教工作,特成立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巡教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院领导担任,组员由专业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组成。
二、巡教检查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教师教学执行情况 |
教师按要求准备教学资料 |
教师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
教师无脱岗、中途离开课堂等行为 |
教师课堂行为表现 |
教师言语表达清晰,使用普通话 |
教师举止得体,言行文明 |
教师未坐着上课、接听手机等 |
教学组织情况 |
对学生出勤进行管理(迟到、早退、旷课等) |
对学生课堂表现进行管理(闲聊、睡觉、玩手机) |
不允许学生携带食物、饮品(水除外)进入教室 |
其他违规违纪现象 |
三、巡教工作要求
1. 中心开展巡教至少2次/周,具体巡教时间同专升本听课安排。巡教人员每次巡教后填写附件1《康养护理学院日常巡教记录表》,每周五12:00将电子版提交至党政办。
2. 巡教人员认真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
3. 对发现的严重问题(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属于教学事故及以上范畴的)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4. 巡教时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同时要应尽可能不影响师生注意力,避免影响教学。
5. 中心将在教学例会中及时反馈巡教情况,并结合期中教学座谈会、期末工作总结等活动对相关情况予以书面总结和通报。
四、巡教结果的运用
1. 坚持问题导向,巡教中所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2. 巡教结果作为教研室和教师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