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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实训连堂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9-17    阅读: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养护理学院实验实训课程的连堂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连续性和安全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连续2节及以上的实验、实训、上机等实践课程,课堂中不能中途暂停或中途暂停不能达到教学目的,需要连堂教学以便于教师开展教学示范和学生练习的项目。具备上述特点,经负责人审批可以实行连堂授课。

第二章 连堂授课审批流程

第三条 连堂授课的申请流程

1、课程负责人在每学期期初提交申请,申请内容覆盖当学期所有内容,实验教学中心每学期收集一次。

2、课程负责人填写申请后,交由专业负责人、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提交至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存档。

3、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报教务处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

第三章 教学组织

第四条 连堂授课的要求

1、主课教师和辅助教师全程做好课堂管理。

2、学生课间外出,授课教师须严格进行审核。学生无故随意进出教室将纳入通报范围。

3、连堂授课总学时不低于原项目学时;例如:3节连堂,中途两次小课间(10min/次)未休息,则可以提前20min下课。

4、授课结束,主授教师应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待实验教学中心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质量监控

5、实验教学中心将对连堂授课项目进行不定时巡教,若出现低于原项目学时的早退现象,则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连堂授课申请表

序号

课程名称

项目名称

授课时间

学时

申请教师






































































































































                             专业负责人签字:

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