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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试剂与耗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17    阅读:次

第一条 涉及物资:包埋材料、烤瓷粉末、树脂单体、光敏树脂、清洗剂、模型树脂、各类消毒剂。

第二条 试剂耗材分类存放,标签完整清晰;易燃、易挥发试剂单独存放,远离烤瓷炉等高温热源。

第三条 建立耗材出入库台账,执行领用登记制度,账物保持一致。

第四条 刺激性、挥发性化学品操作,必须在通风条件下进行,佩戴手套、护目镜。

第五条 严控耗材消耗,杜绝浪费;过期试剂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第六条 学生实训义齿模型、蜡型成品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混淆丢失。

第七条 光敏树脂避光密封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防止提前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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