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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清洁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7    阅读: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整洁、文明、肃静,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卫生工作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本室的卫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把卫生工作的考核纳入实验室工作考核之中。

第三条 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措施,定期检查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实验室必须经常清扫、整理和通风,以保持室内和环境卫生,做到门、窗、玻璃、天花板、墙壁无破损、无灰尘,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第五条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实验台架、凳和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并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第六条 每次实验完成,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对实验中所用的标本、材料等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仪器设备、工具、器皿等及时洗刷、清理。

第七条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内及楼道、走廊内堆放杂物,实验室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第八条 要经常做好对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维护实验室卫生的自觉性,对违反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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