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各项制度,规范师资队伍的组成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一条 总则
(一)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师资管理办法是保障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稳定性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师资管理办法是为了合理评估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晋级、培训、奖惩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供可靠依据,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其工作效率、教学研究和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条 师资组成
(一)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的师资组成主要包括专职教师和临床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是指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他们担负着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和学生指导等任务。临床兼职教师则是指具有临床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或康养行业从业人员,他们为教学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行业内部的最新动态。
(二)临床兼职教师参与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验教学中,将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行业案例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三)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应积极吸纳临床兼职教师,加强与临床实践的深度融合,以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竞争力。
第三条 师资管理
(一)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制度,明确师资招聘、考核、培训、激励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进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实验教学服务。
(二)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发布兼职教师招聘需求,审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组织面试、操作,并与临床兼职教师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临床兼职教师的质量和稳定性,为学生提供可靠的实践教学资源。
(三)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内容涵盖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行业动态等方面,旨在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以满足不断变化的教学需求,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四条 教学模式
(一)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鼓励专、兼职教师的融合,将课堂教学临床化、实践化,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专兼职教师的共同教学,学生将能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结合,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准备。
(二)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要充分利用临床兼职教师的丰富实践经验,结合理论知识,设计教学内容和活动,使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康养行业的实际操作和应用,提升其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 监督与评估
(一)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通过监督评估,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满意度。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条款与国家规定冲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冲突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所有。任何未尽事宜,由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本办法自2021年春季学期生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