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管理,构建“梯队式”教师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师校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一)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适应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高等教育自身改革发展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二)教师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调动和提高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建立由学院、教研室和教师个人三者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三)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中心,充分体现“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精神。
(四)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既有培训的义务,也有享受培训所带来利益的权利。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应自觉加强学习,遵守培训制度和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二条 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形式主要有新员工培训、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等。根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同,立足于各学科的发展、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一)培训内容
1. 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开展学院基本情况培训、学院基本制度培训、EQ系统培训、TODO任务系统使用培训、教学方法培训等,并制定新入职教职工试岗带教计划。
2. 通识培训。对所有教职工集中进行校史校风、办学理念、思想政治教育、师风师德、教学管理规范、现代教育技术、职业基本素养等方面的培训。
3. 专业培训。对教师开展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产教融合培训、科研课题撰写与申报培训、教学教改交流培训、学生工作培训、课程思政培训等。
4. 外部培训。
(二)培训形式
为进一步增强师资队伍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管理,示范中心构建了培训、培养“五阶段递进式”教师培养体系。过以老带新、教学讲座、教学观摩、教学比赛、行业实践、进修学习、对外交流等培训形式,实现新教师从合格、新任、主讲、优秀、骨干教师的递进式培养。
第三条 培训的分工与职责
为加强学院内部培训组织管理、过程控制,提高培训内容设置的针对性,更好地满足教师培训需求,结合学院组织架构设置和整体发展规划,培训工作的职责与分工如下:
(一) 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并完善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培训培养方面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制度,推进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 收集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教职工培训需求,策划、组织并统筹全学院各项培训工作;
2. 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培训参加情况进行统计研究,不断优化改进各项培训;
3. 负责每两周发布一次行业专业会议及培训信息一览表。
(二) 其他教研部门
1. 结合教职工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制定本部门及教研室教职工培训计划;
2. 以全面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设计和组织教师教学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业务水平;
3. 学期内至少开展一次行业专业会议及培训的研讨会;
4. 负责核实和审批本部门及教研室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
第四条 培训的要求
(一)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原则上每月应组织至少一次院级培训。
(二)各部门及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部门教师培训2次及以上,应包含但不限于所列培训内容,纳入部门考核。
(三)新入职教师入职两年内必须参加5次及以上培训(含部门培训),其中以师德师风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少于1次,纳入教师资格评审和职称晋升条件;
第五条 培训的考核与监督
(一) 组织开展新员工培训的各项考核
1. 入职文档规范化考核,包含word考核、excel考核及ppt考核三项;
2. 学校/学院基本情况及师风师德考核(附件1);
3. 学院基本制度考核(附件2);
4. EQ教学系统使用考核(附件3);
5. TODO任务系统的使用考核,通过实际操作考核;
6. 转正文档规范化考核,包含表格调整、会议记录考核、新闻稿考核以及通用文档图文表排版考核。(二) 对通识培训及专业培训的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开展多种方式的考核
1. 理论学习考试,适用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培训;
2. 撰写培训心得体会,适用于党建培训、“校长札记”学习等培训;
3. 提交方案、计划、申报书等,适用于课程建设、课程申报、课题申报、双导师活动策划等培训;
4. 现场演练考核,适用于教学方法、入学教育等培训;
5. EQ实操考核,适用于EQ课程建设、题库建设、实验实训建设等培训。
(三) 将培训工作作为各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全院教职员工的监督。
第六条 培训的管理与保障
(一) 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教师培训提供基本的软硬件资源与服务保障。
(二) 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应协同各部门及教研室统筹教学任务,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各部门及教研室应及时向康养专业集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队伍报送培训材料、培训会议纪要和新闻稿。期末还应报送部门及教研室学期培训总结。
(四) 聘请校外教师培训课时费用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