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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实训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督导听课+同行听课的听课机制,推动分管领导、课程负责人深入教学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提高教师专业和教学技能,有效提升中心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听课制度。

一、听课层级

学院层面: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课程组层面:课程组负责人、任课老师。

二、听课类型

听课分为两种类型:督导听课、同行听课;

学院层面听课一般采用督导听课,课程组层面的听课采用同行听课。

三、听课次数

学院领导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应每月至少听课3次;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应每月至少听课3次。

四、听课方式

督导听课和同行听课范围面向中心所有课程,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定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并发布学院月度听课计划,事先不通知任课教师。

中心整体听课计划外,课程组负责人还可以根据需要,选取本课程组教师进行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对听课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可采取重点反复听课的方式。

任课教师除中心整体听课计划外,还可以选择课程组其他教师进行听课;如果课程组为单个教师的,可选择关联度较高的课程进行听课。

五、听课要求

时间要求:听课人员,每次听课时间应不低于1课时;

填报资料: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在EQ系统完整填写《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教师、督导评教表》;

评价标准和要求:听课后应对教师的教学仪表、教学语言、教学准备、学术水平、课程导入、授课逻辑、授课内容、讲授方式、课堂氛围、启发式教学、能力培养、素质培养、课堂纪律、教学组织和课堂效果等指标给予评价,并对教学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建议进行文字评价和记录。

六、组织实施

中心听课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制定计划,由各教研室跟进计划执行与完成情况;

听课记录表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收集和整理,分阶段对听课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学院内发布听课结果及评价,同时督促整改进度;

七、听课资料管理

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各阶段的听课评价表,结合督导听课和同行听课结果对学院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下期教学管理和改革的依据;

学院听课资料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存档,需一式两份,一份由二级中心自行保管以便未来教学工作改进,一份提交教务处统一归档;

听课是教学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教学监督环节,对各类听课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相关结果将纳入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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