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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

一、各实验室安全防火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本室内的安全防火工作,一旦有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将非实验用易燃、易爆物品带进,禁止非实验用火。

三、严禁存放大量的有机溶媒,禁止将有机溶媒放在冰箱、烘箱、燃气周围。

四、化学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存;易制毒、剧毒化学品采购、存放、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的地点存放。实验室主任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危险品监管到位,防止意外发生。

五、实验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导线、地线接触是否可靠,有无裸露的导线,是否超载使用,不准将地线接于煤气、暖气管道。

六、实验结束和离开实验室时,认真检查煤气、水、电是否关闭,常通电使用的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烘箱要有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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